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详解
- 政策解读 -
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,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,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,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,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。
具体如下:
01.资助内容
新生入伍(指录取当年即入伍的学生)
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、退役后自愿入学的,国家实行学费减免(不含教材费、住宿费等杂费,下同)。
在校生入伍
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,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。
应届、往届毕业生入伍(含直招士官)
在入伍时,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。
退役士兵入学
退役后自主就业,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,实行学费减免、享受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(不可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兼得)。
退役复学(含退役士兵、退役士官)
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,实行学费减免;享受专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(不可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兼得)。
02.资助对象及金额
资助对象
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(含高职)、本科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。
哪些学生不能作为资助对象?
1.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;
2.定向生、委培生和国防生;
3.未取得高校毕业证、学位证或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(含高职)、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中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学生;
4.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为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;
5.因本人思想原因、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、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。
资助金额
应征入伍学费补偿,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,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/年,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/年,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;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金额,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。
计算原则
以入伍时间为准,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,即为学费补偿的年限: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,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;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,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,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。
03.申请材料及流程
应征入伍学费补偿
申请材料及流程
(1)申请材料(详见附件1)
●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》原件;
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;
●身份证复印件;
●本人兰州银行卡复印件;
●授权书(附件2)(原则上学费补偿打入学生本人兰州银行卡,特殊原因打入非本人兰州银行卡的情形需填写此表);
●毕业证复印件(仅限毕业生提交)
●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。
(2)申请流程
退役复学或入学申请学费减免
申请材料及流程
(1)申请材料(详见附件1)
●《应征入伍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》原件;
●退役证书复印件;
●在校证明(仅退役复学提交);
●身份证复印件;
●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仅退役士兵入学需提供)
●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3)。
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
(2)申请流程
全国征兵网网址: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
04.相关说明及材料下载
应征入伍申请材料待《入伍通知书》下发后及时提交,相关事宜可告知家人代为办理,若应征地为学校,则只需要将签名的申请表提交至学校征兵工作站即可,后续事宜将由学校代为办理;退役复学申请材料待退役复学(退役士兵入学)时提交。
学生需提交详细材料
授权书
平博app下载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
图文来源 | 平博app下载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
编辑 | 胡锦东 王钰萱
责编 | 胡红霞
审核 | 柴克浴